來自 udn 的消息:
「國防工業軍士官預備訓儲制度」 (簡稱國防役),將有法源。內政部役政署指出,已向行政院役政改革小組提出方案,將國防役納為「替代役」的一種,基於服役公平原則,在法定役期內的薪資亦將比照一般役男,業者多付的薪水將繳入國庫、成立基金專戶。
可以想見的是,未來在"法定役期"一年八個月中,國防役的員工領的"理論薪水"不會超出國家訂的標準,也就是說國防役基金專戶一毛都收不到;然後這些薪水差額會在一年八個月過了之後,再按月加給回去。所以國家的法令再一次成功的符合了假平等的公平正義原則,中華民國萬歲!台灣萬歲!
什麼?你說萬一當不到一年八個月公司就倒了怎麼辦?套一句對岸的經典名言:誰理你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