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個宣傳手法很低級的人

就事論事,要搞事件行銷是 ok,但反串得太過份就很讓人瞧不起…

上週 Findbook 收到一封自稱是大陸駭客寄來的信,要求在國慶日把網站上放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,不然就要把網站駭掉等等。

原本我們也覺得這是真的,所以一方面在準備擋 DDoS 的對策,另一方面也擬好新聞稿準備在攻擊發出來時發佈。

但後來八卦板有人說可能是王浩宇反串,於是我就把信的 header 拉出來看,發現發現者的 IP 根本就在美國;然後很巧的是,王某人正好也是用這個 ISP。再加上最早到八卦板爆料的也是 po 王某人的網站的網址,所以這時候自導自演的機率高達 80%。

到了十月十號當天,Findbook 以及其他一干網站完全沒有出事,只有王某人的站被換了 PRC 的圖,這….自導自演嫌疑根本就 100% 了嘛!

從過去的記錄看起來,王某人本來就很喜歡故意用一些具爭議性的話題製造假爭議,然後再吸引大家去他的網站吵架以增加流量。結果今天又看到一則莫名其妙的新聞,是關於大陸網友批評海角七號的。這則新聞的網址剛好又是連王某人的網站,以過去他的 “記錄” 來看,很有可能又是自己製造的假議題,特別是這個網友的用語還很像是模仿大陸的用語;如果是的話,還真的是自導自演到一個很無恥的地步。

簡單的說,以後看到任何關於 ipobar.com 的文章,請自動加上問號,並千萬不要點;如果你認識有人為了這網站上任何議題在生氣,也提醒他這網站上的可能都是站長反串的假議題。

15 thoughts on “某個宣傳手法很低級的人

  1. alex

    好像是有關大陸網友批評什麼….什麼…
    都跟他有關係,自導自演是蠻低級
    增加流量用這樣吵,小心反效果阿..

  2. Pingback: 王浩宇:黃琪錯了 so what? 再開罵PTT鄉民 | 老貓的Blog

  3. amant

    王浩宇這個人渣
    難道沒有法律可以管束他嘛?

    比如說他用挑釁的假新聞引我進去點
    因此而獲利的話
    我可以告它詐騙嗎?
    台灣只要受詐騙人數超過5或是10就可以成為公訴
    能不能集五個網友的聯名簽署控告他呀?
    他自己說他有公司在台北(應該也是吹牛)
    那就不怕它躲在美國了吧

    有沒有人知道他美國讀那所學校呀?
    我寫信去請他們管束一下可以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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