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學術工作和一個進步的過程不可分離;而在藝術的領域中,沒有進步這回事,至少不同於學術上所說的進步。… 在學術園地裡,我們每個人都知道,我們所成就的,在十、二十、五十年內就會過時。這是學術研究必須面對的命運,或者說,這正是學術工作的意義。文化的其他領域,也受制於同樣的情況,但是學術工作在一種十分特殊的意思之下,投身於這種意義:在學術工作上,每一次 “完滿”,意思就是新 “問題” 的提出;學術工作要求被 “超越”, 要求過時。任何有志獻身學術工作的人,都必須接受這項事實。學術研究,若由於本身所帶有的藝術性,能夠提供人們的 “滿足”,當然可以流傳;若是作為一種訓練方法,也可以有持久的重要性。然而就學術本身的觀點來說,我再重覆一遍,將來總有一天,我們都會被別人超越;這不僅是我們共同的命運,更是我們共同的目標。 …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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