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議的權利該被保障 – 看樂生 7-11 抗議現場

樂生療養院保存的問題已經由來已久,身邊不少朋友也都投入抗議和紀錄片的拍攝的行列。大多數的人也許跟我一樣,對於這個問題不置可否;我希望捷運可以儘快通車,也希望不需要多花太多經費改採其他方案,但也不應該是透過剝奪弱勢族群的居住權來完成。

以樂生院區保留的問題來看,我覺得完全保留機會是不大的;但弱勢族群要和政府對話爭取發言權,抗議是應該被保障的權力;但是在 7-11 的抗議現場畫面,看到的卻是警察拖走學生的場面。如果你看過二十年前的學運的畫面,這一切相似的令人心寒。

這是一種無以名狀的委屈感。請花一兩分鐘,看看這些照片和影片。這是 2006 的台灣,警察暴力真的不該發生。我只是在想,會不會是我太冷漠,所以讓這件事發生,在 2006 年的台灣,台北?

這不是樂生的問題,這是人對抗政府機器的問題。二十年前的戰場,到現在還沒有結束啊…

補充 1: 在上述影片中,學生丟雞蛋的畫面被剪掉,為了不造成誤導的問題,在此說明。
補充 2: 本文的立場更接近反對集遊法被濫用,如果只因為坐在現場的地上就構成被逮捕的要件,或是連坐在輪椅上的老先生都要被粗暴以對,相信絕非台灣之福;更多資訊可以參考: 台灣人權促進會的 「反對集會遊行法」行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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