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學期必修一門 TeleComm Management,技術面的東西大都很熟悉,但是課程卻不是由技術開始,而是由政策(Policy)開始,一開始就開宗明義的告訴我們,要進 TeleComm 這行業,政策比什麼都重要。技術會改變市場的生態,但至少是個人努力的成份居多,但政策就不是了。而第一個作業,就是要我們去研究一家被美國的電信政策搞到快倒掉的公司的年報,看看政策能把一家公司搞到多慘。
從這個角度來看,Google 最近會組成國會遊說團,就不只是因為在 Google.cn 的事件上被國會修理而已;事實上,網路中立性 (Net Neutrality) 對 Google 的影響,可能大幅削弱 Google 的獲利能力,甚至讓 Google 無法在特定市場進行競爭。
網路中立性可以用幾個簡單的問題來描述:
1. 網路提供商(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, 例如, Hinet),是否可以拒絕用戶(例如, Hinet ADSL 用戶)連結特定網站 (例如, Google, 無名小站)。
2. 網路提供商,是否可以針對特定網站,給予不同的優先權,例如,連到 Yahoo,不管網路狀況,都比 Google 快 。
3. 網路提供商,是否可以針對網站的性質、規模,要求不同的價格,而非依據目前的頻寬計價方式,例如,無名規模比 Pixnet 要大,所以要求無名必須要付比較貴的價格。
4. 網路提供商,是否可以拒絕特定網站進駐機房、或購買頻寬?例如,無名想要擺到 Hinet 機房,Hinet 是否可以拒絕、或以較高的價格收費,因為無名和 Hinet Xuite 有競爭關係?
由於美國的區域電話和 Cable 市場仍是獨佔或是寡佔的,所以如果政策允許網路提供商(包括 ADSL 和 Cable Modem) 歧視特定網站,那麼現在最當紅的網站都可能要付一筆權利金給各地網路提供商,才能夠有現在的速度,等於是綁架了用戶再扒網站主一層皮。
這場戰爭的外圍戰場當然是輿論,沒有人希望家裡申請的網路竟然不能上 Google,只因為這家網路提供商和 Yahoo 簽了約;但主戰場卻顯然是政策的制定者兼裁決者: FCC(美國) 或 NCC(台灣) 。假如 FCC/NCC 宣稱這種歧視行為是不被允許的,作為內容提供商(Content Provider) 的老闆們,就可以暫時鬆一口氣了,剛起步的小網站也不需要太擔心。
回過頭來看台灣的狀況:台灣的網站只要不放在 Hinet,幾乎都會受到某種程度的 “懲罰”;你可以找到比 Hinet 便宜的方案,但速度也比較慢,而且這種現象照現在的傾向,只會越來越嚴重。Hinet 獨大造成的問題很多,特別是在挾用戶優勢逼迫其他 ISP 需要付出不符合國際慣例的價格才能對連這方面,更是一件對台灣網路發展環境很不利的事。就算台灣出了一家 Google,它的頻寬成本也會是 Google 的數倍以上 (頻寬成本是 Google 財報中最大的支出),意即需要更多的時間才能夠損益兩平、更低的獲利、更高的風險,只有 Hinet 是兩頭賺(ADSL 上網賺一次、Peering 或機房又賺一次)。
在這個議題上,只有要求 NCC 有所作為才能夠解決這個問題,因為 Hinet 不可能大發慈悲,不用自己的優勢來賺錢。終端用戶優勢不應該被用在機房或是互聯的競爭上,台灣需要在政策上先確保這件事,接下來才能夠談網路中立性。而且,確保網路互聯的中立性之後,我們至少不用擔心用 Giga 的網路,就只能用無名相簿之類的鳥事了。更長遠來說,在多媒體更為盛行的這個時代,網路創業家也需要一個更好的環境來專注在服務上,而不是一開就得煩惱選擇該哪家 ISP 這種事。
米國應該是FCC才對?
謝謝提醒,已更正 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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