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卡與忠誠

有時候沒有,只是沒機會有,不代表不想有….

最近綠卡的話題很熱,好像一瞬間擁有他國永久居留的人就變成過街老鼠了。我覺得要當政府官員應該要放棄他國國籍和居留權是很合理的,但是過去擁有卻不是一個很適合拿來判斷愛不愛台的依據,主要是,人生的發展實在太多種了,誰知道二十年後會怎麼樣呢?

今年美國工作簽證名額大爆滿,所以我也成了沒抽到。在這種前提下,似乎也只有利用工作移民綠卡的方式,才可能完成自己 “在美國工作過” 的目標。同樣的路上,當然不會只有我。一個外國人身份的人,要在異鄉打拼,如果沒有拿到居留權,幾乎都是被雇主開除就要一個月內滾出該國。任何一個在這種狀況下的人,申請他國永久居留權,都不是什麼可議之事。現在質疑的人,是在什麼樣的基礎上追打呢?

不過我覺得這種事情確實是應該完全揭露的,畢竟也不應該是什麼羞於見人之事,該放棄就放棄吧。